據日媒報導,日前市發生一起不孕治療訴訟。一名男子控訴分居的前妻偽造其簽名,用他人進行體外受精,並於2023年8月產下第二胎。男子認為自己對生育的自我決定權受損,向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向該醫院求償1100萬日圓(約台幣216萬元)。目前最新進展為院方請求法院駁回,反駁現行法規並無硬性要求面談或電話確認男方意願的規定。本案第一回口頭辯論預計於本月3日進行。
據報導,兩人於2020年1月簽署不孕治療合約並冷凍受精卵。2022年1月起兩人因故分居並展開協議,在這期間,前妻兩度偽造男子簽名的同意書,第二次更以第三者精子謊稱是丈夫的精子提供給醫院,直到前妻後來坦承懷孕才東窗事發。前妻已於去年4月因偽造文書等罪被判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定讞,兩人也在去年正式離婚。
該男子雖經鑑定確認與二胎毫無血緣關係,但顧及無辜孩子的未來,目前仍選擇在戶籍上保留父子關係並持續支付撫養費。他表示,不孕治療涉及一個生命,院方的確認程序應更謹慎。專家則坦言,醫療多以患者誠實申告為大前提,現行規範缺乏對男方本人身分確認的明確規定,醫院確實難以杜絕蓄意的虛偽瞞報。
此案在網路引發,有網友感嘆地說「對非親生子仍保留戶籍並付撫養費,極具誠意與氣度,換作自己絕對辦不到」。也有人點出這件案子的受害者不只前夫,「這完全是前妻惡意欺騙,醫院也是受害者,前夫根本不需承擔」、「前妻當初或許想用孩子挽回婚姻,但大人的欺騙到對簿公堂,最後只會讓孩子產生被家庭拋棄的感覺,這種做法最不幸的還是無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