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誆「粒線體活化可治帕金森」吸金82萬 桃園保健食品公司負責人遭訴

誆「粒線體活化可治帕金森」吸金82萬 桃園保健食品公司負責人遭訴

經營的黃姓男子,涉嫌將未取得食品許可產品,包裝成可活化粒線體,有改善等功效,並透過多層次傳銷向民眾推銷,造成1名罹患帕金森氏症消費者誤信,兩年花82萬8800元購入,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起訴黃男及全球威粒國際公司。

起訴指出,51歲黃姓男子為全球威粒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明知健康食品若宣稱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必須依法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但仍自2021年5月起委託製造「粒飲」、「粒凍」、「粒寶」等產品,並透過網路、電視節目、新聞媒體、YouTube及印刷品等管道大肆宣傳。

檢方調查,黃男在廣告中宣稱產品具有「活化細胞粒線體」、「含有粒線體活化因子」、「修補受損粒線體」、「提升粒線體活化功能」、「建立防護牆」、「增強防護力」、「調節賀爾蒙」、「減緩老化」、「提升肌耐力與抗疲勞」、「降低發炎反應」及「促進幹細胞增生」等功效,藉此吸引消費者購買。

其中一名罹患帕金森氏症溫姓婦人,經業務人員及傳銷體系成員推銷時,被告知「這是非典型帕金森,沒有藥醫,只能從細胞健康著手」、「粒線體可治療巴金森」、「吃這個產品能改善,好一半以上」等內容,因而誤信產品具有治療及改善疾病效果。她自2021年至2023年間陸續購買相關產品,累計支付82萬8800元,因無療效報警。

偵查時,檢方一度追查是否涉及加重詐欺罪嫌,認為雖有業務人員對溫婦作出相關醫療效果宣稱,但難以證明黃姓負責人確實知悉溫婦病情,或與業務人員間具有詐欺犯意聯絡,因此詐欺部分未另行起訴。

但檢方認定黃男明知產品未依法取得健康食品許可,仍以廣告方式宣稱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規定,涉犯同法第21條第1項、第2項罪嫌;另因黃男身為公司代表人執行業務犯罪,依法對全球威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併科罰金。

經營保健食品公司的黃姓男子,涉嫌將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認證的產品,包裝成可活化粒線體,有改善帕金森氏症等功效,造成有名罹病的婦人2年投入近83萬元,才知受騙。圖為健康食品示意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經營保健食品公司的黃姓男子,涉嫌將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認證的產品,包裝成可活化粒線體,有改善帕金森氏症等功效,造成有名罹病的婦人2年投入近83萬元,才知受騙。圖為健康食品示意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