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男子今天在廟口商圈,雙手持當街噴灑,造成店家和路人咳嗽流淚。警方循線查出羅男身分,將他帶回調查。羅男坦承酒後與友人嬉鬧才噴辣椒水,警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將羅男移請基隆地方法院裁罰。
廟口附近的店家表示,一開始是幾名年輕人排隊等待吃麵,後來他們好像決定不吃了,離開後其中2人大聲喧嘩,一路追逐,有1人沿路在3處定點噴灑辣椒水,結果隨風飄散,導致附近街區都聞到刺鼻氣味,部分店內也波及,造成民眾咳嗽、流淚等不適症狀。
有人將男子在路口闖紅燈、噴辣椒水畫面上傳網路,男子接連噴完2、3罐辣椒水,隨地丟棄空瓶,當下不少人急忙遠離現場,也有不少人不明所以,等到發現異狀時,已因受辣椒水刺激而咳嗽、流淚。
警方獲報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鎖定羅男涉案,在南榮路羅家住家附找到他,帶回警局製作筆錄。羅男坦承酒後與友人嬉鬧,才會在街頭噴灑辣椒水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將全案移送移請基隆地方法院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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