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洪女28日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後騎車外出,被埋伏3個多小時員警逮獲,快篩陽性反應,涉嫌,警方再到她住處查獲依托咪酯煙彈3顆、安非他命等。地檢署複訊後,以洪女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警方調查,洪女28 日中午施用毒品後騎機車外出,下午4 時行經中山區協和街時被警攔查,毒品唾液快篩測試呈陽性反應,以現行犯逮捕。警方隨後在其租屋處執行搜索,查獲依托咪酯煙彈3顆、安非他命數公克等相關證物,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女曾犯毒駕案件且有施用毒品習慣,以有反覆實施之虞,依預防性羈押規定,昨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基隆地檢署表示,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地方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抱持零容忍之態度,強力執法,從嚴偵辦,以期杜絕毒駕風氣蔓延,守護國人交通安全及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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