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檢警風紀爭議的「88會館」負責人,被控經營線上博弈獲利35億元,並從事地下匯兌經手218億元涉罪,一審依、違反、洗錢及組織等罪判刑11年8月,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改判郭有期徒刑9年8月。可上訴。
郭哲敏目前羈押。2025年12月高院合議庭提解他出庭,郭在法庭使用律師的手機看A片,引發譁然;案件一審時,新北地院曾准郭以2億元交保、接受電子腳環科技監控,卻發生多次科控示警狀況,法官認為郭有逃亡意圖,緊急拘提郭到案,將他重行羈押。
郭哲敏2018年1月起利用AE集團名義,以6家公司開發線上博弈遊戲及經營跨境線上賭博行業,以「包網平台」串接博弈遊戲與境外合作,和港、陸、菲、越、泰、印、緬、馬來西亞等玩家對賭、抽成,合計獲利1億19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35億7900萬元。
郭哲敏等人為避免不法所得移入國內造成匯損,隱匿賭博及地下匯兌不法所得,又出資組成符合組織犯罪的跨境地下匯兌和洗錢集團,將線上博弈犯罪所得移入國內,並從事地下匯兌業務,經手金額218億餘元,郭從中獲利1億2666萬元,層層轉匯或購買泰達幣進行洗錢。
同案共犯即郭哲敏的「大帳房」杜韋蓁、「親信」張旭昇,則利用詐團成員有使用虛擬帳戶掩飾和隱匿贓款的洗錢需求,與詐團約定以九五折現金收購20名被害人被騙購入的PG點數,再回賣給PGTalK後換得4萬3100顆泰達幣。
郭哲敏一審判刑11年8月,杜韋蓁、張旭昇一審則各判刑9年8月,再依20個洗錢罪各判處7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相關共犯各判刑1年2月至9年不等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