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分別審定國民黨4286筆、80筆前總統「總裁批簽」為政治檔案,應移歸檔案管理局,國民黨不服分別提行政訴訟。針對80筆總裁批簽部分,一審國民黨敗訴,判決被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更一審今再判決國民黨敗訴,可上訴。
總裁批簽是蔣中正自1950年至1975年擔任國民黨總裁批示,或由黨秘書長與相關單位主管聯名所上簽呈的總稱;2019年審定4286筆總裁批簽,要求國民黨將檔案原件移歸檔案局,國民黨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案件目前在北高行更一審審理中。
促轉會2020年間點收又發現80筆總裁批簽,再度審定為政治檔案,要求國民黨將總裁批簽原件移歸檔案局,國民黨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判決國民黨敗訴,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判決,發回更審。
北高行更一審認為,政治檔案是還原歷史真相的重要基礎,且檔案原件為第一手文獻資料,具有唯一性及永久保存的稽評價值,可確保檔案的正確性及完整性,絕非複製品可以替代。
更一審指出,根據促轉條例規定,促轉會委員基於專業性,對於政黨持有威權統治時期的檔案,有判斷是否與228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具有關聯性的餘地,行政法院應尊重判斷,而採較低密度的審查。
更一審認為,80筆檔案已經國民黨、促轉會逐一提出是否與228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具有關聯性的說明,足以使法院核對辨明促轉會實質審視此部分檔案內容,認為促轉會處分認定檔案與相關案件及體制相關,而為政治檔案應移歸檔案局,處分並無違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