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2024年底以無養殖事實為由,撤銷台泥位於布袋、義竹的漁電共生一期F區案場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引發台泥綠能提起行政訴訟。案場內4名地主與養殖戶因擔憂工作權與財產權受損,決定參加訴訟爭取權益,並同步向監察院、行政院、經濟部等單位陳情。縣府表示,因本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且明確表示尚無以調解撤銷原處分之空間,將依高等行政法院後續訴訟判決辦理。
這起撤照事件起因於單一陳姓養殖戶的個別抗爭,台泥綠能表示,F區案場內共有3名養殖戶,其中2名自2023年以來持續穩定養殖經營,且全區養殖成果迄今已達標。台泥綠能指出,旗下的漁光一期是嘉義縣境內唯一已順利發電並具備養殖事實的地面型漁電共生場域,也是唯一協力全體養殖戶取得產銷履歷認證的案場。
台泥綠能與產生爭議的陳姓養殖戶於仲裁程序中已達成和解,陳姓養殖戶也提供個人實質養殖紀錄與文件,台泥綠能表示,這顯現縣府農業處當初並未落實調查,縣府祭出不符比例原則的全區廢止許可,苦果卻由守法養殖的與地主承擔。
參加訴訟的地主與養殖戶表示,擔心若依縣府要求停止養殖並回復原始魚塭狀態,除須先將魚塭抽乾、曬地約2個月,後續還須拆除基樁、鋼構及機電設備,整體復原時間至少超過半年,嚴重影響收入。其中1名提告者為響應政府政策、投入科技養殖的青年漁民,近3年已導入數百萬元設備與技術,面臨重大損失。地主與養殖戶代表律師游成淵轉述當事人心情表示,在地的父母官與農業主管機關原本應該是最照顧他們的單位,如今的決定卻讓他們承擔最重代價。
台泥綠能表示,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後,承審法官認為本案可協調解決,依法移送行政調解。不過,嘉義縣政府今年1月9日函詢農業部,農業部2月函覆表示本案尚無以調解撤銷原處分之空間,導致協商大門緊閉。對此,地主與養殖戶雖然聽聞立法委員蔡易餘出面協調也無法影響縣府決定,近期仍繼續向中央部會遞交陳情書,請求介入調查縣府處分前是否未進行妥善事實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