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47歲簡姓男子施用多種接連騎車上路,25日下午在東港吸毒騎車,當天晚間又再以電子煙吸毒品託咪酯的菸彈後,仍執意騎車上路,警方發現簡男邊騎車邊、沒扣好上前盤查時,發現簡男接連,涉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屏檢昨26日晚間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指出,簡姓男子25日晚間騎機車經過屏東市復興路,警方巡邏發現簡男的安全帽帽帶沒有扣好,且騎車時抽菸,尾隨至復興路131號前攔查。
警方調查發現,47思為簡男是毒品治安顧慮人口,盤查中發現簡男精神恍惚、言語含糊,經詢問後,簡男主動交付依托咪酯3顆及含有海洛因成分針筒1支,曾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
警方採驗其唾液與尿液檢體,檢出海洛因、安非他命、依託咪酯及愷他命等毒品陽性反應,並查扣毒品。警方昨天移送屏東地檢署後,檢方認為,簡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及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蒞庭論告,昨26日夜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
屏東警分局表示,從5月24日執行取締毒駕專案至今查獲3件毒駕。防制毒品危害擴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持續加強查緝毒駕、毒品犯罪及危險駕車行為。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