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機電公司擔任經理、年收入近600萬元的人夫,在3年前因買賣房地產,認識一名女,雙方展開2年多的婚外情,正宮發現後,指控丈夫與小三,不顧她辛苦對抗,卻發展婚外情,讓她罹患憂鬱症,求償150萬元,台中地院近日審結,審酌涉案人的職業等情狀後,判人夫與小三要賠40萬元,尚未確定。
判決指出,該名機電公司經理在2003年與妻子結婚,育有子女,在2023年間,人夫因代理妻子買賣南投的房地產,認識一名女會計,雙方經常透過通訊軟體LINE聯繫聊天,正宮在去年透過丈夫與女會計的對話紀錄發現,雙方不只互稱「腦公」、「腦婆」,更有多達數十次的親密對話,顯示兩人不僅曾多次一起過夜、發生性行為,更已有長期同住一處的事實。
正宮發現,丈夫與小三的對話中提及「再120天就999天」等語,判斷丈夫與小三交往時間已長達2年多。
正宮向台中地院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向丈夫與小三求償150萬元,正宮主張,她罹患乳癌,辛苦對抗病魔,但丈夫明知她因病身體不適,不但未給予陪伴與扶持,反而趁她接受治療之際,與女會計發展親密關係。
正宮提到丈夫與小三的對話指出,女會計明知丈夫已婚,卻仍傳送「謝謝腦公陪腦婆睡飽飽吃飽飽」、「世界末日也要抱緊緊」等語,而丈夫也回應「愛老婆超愛」、「我只在乎妳」,甚至曾提及「本來只想要我的肉體是嗎」等露骨對話,導致她因此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的身心疾患。
台中地院審理時,人夫與小三對於正宮的指控都不爭執,僅抗辯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人夫是機電公司經理,年收入近600萬元,還有房產2棟、土地4筆等逾千萬的財產,小三則是擔任會計人員,月收約3萬多元,判二人得連帶賠償40萬元為合理,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