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局陳姓警務員2024年3月起擔任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所長期間,疑爆發集體詐領查緝逃逸獎金,苗栗地檢署昨天偵查,今天聲押陳及另名曾姓警員,還有3名警以6萬元、10萬元交保。
全案苗栗分局接獲檢舉自檢,呈報縣警局政風室,移送檢方偵辦,陳姓警務員於2025年6月調離銅鑼分駐所所長,改調縣警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員,縣警局今天表示,有關涉案人員一律從重懲處,調整服務地區,並列入輔導考核;另從嚴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並調整非主管職務。
警察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
據了解,銅鑼鄉內銅鑼科學園區、銅鑼工業區、中興工業區等工廠林立,陳在所長任內,與一名女通譯勾結,誑騙有意自首的逃逸外籍移工,讓警員巡邏時查獲,涉嫌詐領勞動部違反就業服務法,1名逃逸移工2000元獎金,移工原本以為自首可以快速返國、降低罰款,在移民署收容中心發現是被警方查獲,並非自首到案,反而要繳納大筆罰款和機票,全案因此曝光。
苗栗分局自檢發現異常,檢察官昨天指揮調查局中機組、警政署政風室及縣警局督察室等單位搜索,偵訊後今天依治罪條例聲請羈將陳姓警務員、曾姓警員聲請羈押,3名警員分別6萬元、10萬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