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以音樂教學、線上直播彈唱為業的陳女,指控原配林女懷疑她與丈夫有不正常往來,長期對她進行電話恐嚇、直播留言騷擾、假冒快遞刺探個資,甚至雇用徵信社跟蹤,更在她直播時公然嗆她「搶人老公」要讓她身敗名裂,害她收入斷崖式下滑還罹患焦慮症,憤而求償211萬元,新竹地院審理時發現陳女公然在大街上摟抱林女老公且十指緊扣,林女所言乃是「揭露事實」,駁回陳女之訴。
平日以音樂教學、線上直播彈唱為業的陳女,獨資創立音樂工作室長期與大型上市櫃公司及有展演合作關係,原於國內小有名氣且收入頗豐。
判決書指出,陳女主張林女因認定她介入婚姻,自2024年間多次以電話聯繫她與家人,內容涉及「我知道你住哪裡」、「指稱陳女與多名男性有染」、「要讓陳女名聲臭掉、身敗名裂」等語,並指控對方持續1年在她直播間公然留言「主播是單親媽媽?孤兒?可憐!難怪要搶人家老公…」甚至假冒快遞員到住處社區刺探個資,還雇徵信社跟蹤,導致她精神受創、罹患廣泛性焦慮症,並造成工作收入斷崖式下滑,因此請求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211萬。
林女抗辯指出,因陳女確實介入她婚姻,經她蒐證對二人提告,先生為求原諒而坦承與陳女確有姦情。
法院認為,陳女本身經常公開從事音樂教學、展演及直播,林女取得其資料未必違法;即使資料來自丈夫提供,因林女是為維護婚姻與家庭完整,且資料僅用於聯繫陳女及其家人、制止介入婚姻行為,屬保護合法利益範圍,符合個資法例外規定,不構成侵權。
法官根據照片得知,陳女與林女先生於公共場合街道上,互有摟抱、親吻髮梢、緊靠耳邊講話、十指緊扣、牽手相視而笑等行為,足認兩人確有不正當男女往來關係,林女發表此部分言論,即非憑空捏造,所言也僅是一種實況的揭露,而這種實況的揭露會給陳女帶來什麼樣的社會評價,本來就是陳女個人問題,因此駁回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