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一家補習班任教的許姓男子,與未成年男學生視訊電話時,涉嫌要求少年拍攝下體影像時,開啟螢幕錄影功能側錄。少年為此悶悶不樂,家人察覺異常知情後報案。偵查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起訴許男。
檢方調查,許男是被害少年的補習班老師,許在前年6月、10月間,兩度在新豐街住處打LINE電話給少年後,要求少年開啟視訊通話,進而指示少年拍攝自己的下體。兩人視訊通話時,許男開啟手機的螢幕錄影功能,錄下少年拍攝自己下體的影像。
被害少年後來得知許男側錄影像,內心害怕並悶悶不樂,家長察覺異狀,詢問後得知原委,帶著少年向警方報案。
警方去年7月間日持基隆地方法院法官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許男住處查扣2支行動電話、電腦主機、硬碟和隨身碟等物品。市刑大科技偵查隊清查手機和電腦檔案,並還原刪除資料,發現有兩部被害少年裸露下體的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許移送法辦。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依相關事證認定許男涉犯拍攝少年性影像罪2罪,犯意各別,應分論被罰,並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