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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女友赫見她和前男友一起 醋男開車三度衝撞未果下場慘代價18萬

找女友赫見她和前男友一起 醋男開車三度衝撞未果下場慘代價18萬

林姓男子開車到市觀海街一處大型社區內要找,沒想到竟看到女友正和她的前走在一起,心生不滿,開車3次衝撞未果,卻誤傷女友。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月,易科罰金須18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林男去年12月22日晚間10時30分許,開車進入中正區觀海街一處大型社區內要找女友,但開至山海觀社區內時,發現女友和前男友另名林姓男子一同徒步行走在社區內,醋意大發。

判決說,林男心生不滿,開車逆向開到女友方向欲撞擊另名林男,但不慎擦撞女友,女友因而受傷倒地,另名林男及時躲開未遭撞擊。

林男見未成功碰撞對方,再次迴轉,又在原衝撞地點,接續駕車欲碰撞女友的前男友,對方迅速閃躲沒被撞上,林男的車輛因而碰撞花圃而停下;被害男子逃過二次撞擊,見林男仍不罷休,往社區警衛室方向奔跑逃離。

林男見狀又駕車迴轉後,往女友前男友逃離方向追逐,第三次撞擊仍未果,被害男子向警方報案。林男駕車逃離現場,並將車輛棄置在基隆市中正區漁港三街停車格內後逃逸,警方循線查獲後送辦。

林男否認有何犯行,辯稱他當下看到另名林姓男子與女友走在一起,一時氣不過,想要嚇嚇對方給他一個教訓,並沒有要殺他的意思,都有做煞車的準備。

法官審理指出,無從判斷當時林男駕車碰撞的方式及速度,雖有3次駕車欲要碰撞行為,但難認定基於殺人犯意而為之,未構成殺人未遂犯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找女友赫見她和前男友一起,醋男開車三度衝撞未果下場慘,代價18萬。記者游明煌/攝影
找女友赫見她和前男友一起,醋男開車三度衝撞未果下場慘,代價18萬。記者游明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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