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子控訴位於市大雅區的土地被畫設紅線十多年,但鄰居仗著「兒子是」占地停車,地主停車反被開單,拿著權狀去派出所詢問還遭員警羞辱,奔走市府、區公所,才發現私有地被認定為「既成道路」。她質疑巷弄前後有3個出口,怎麼會是「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怒批公部門「吃人夠夠」,侵害憲法所保障的財產權。
陳女表示,土地地目為「第二類住宅建地」,地籍圖與地政事務所鑑界明確,40多年前由丈夫與詹姓地主共同持有,當初地主父親基於善心,在自家停車空間外,另留部分土地供鄰居通行,但這份善意卻變吃虧。
陳女說,2023年3月因房屋改建,將自家車輛移出,鄰居開始霸占土地停車,她請求移車,鄰居竟說「你們的地都變成既成道路了,不是只有你們能用」。她氣憤地說,鄰居明知這塊地是私人土地卻占位,真正持有權狀的地主反而無處可停,甚至一停車就遭檢舉、連收罰單。
她控訴,拿著土地所有權狀前往大雅派出所詢問,值班員警態度蠻橫,直接推開權狀斥喝「權狀沒有用!名字是你們的也沒用!」,還揶揄「法令會改的,以前不用戴安全帽,現在要戴啊」。因鄰居的兒子任職警大雅分局,她質疑被針對、執法偏頗。
陳女要求鑑界,鄰居回稱「鑑界沒有用啦」;她也痛心,種在土地上的花木已連續5次遭摘除。
陳女尋求里長、調解委員會處理,換得「別人(指鄰居)有辦法占用是他的本領」冷語,尋求民代協助也只得到「無能為力」的答案,她懷疑「警察勢力大」,求助無門。
陳女說,爭議核心在於「既成道路」的認定,她向大雅區公所調閱當初畫設紅線的會勘紀錄與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公所人員坦言「完全沒有紀錄」;她質疑既然沒有會勘,紅線從何而來?且150公尺內有其他3個巷口,鄰居出入、消防逃生都有其他路可以走,非「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追問後她發現,鄰居透過某市議員請託台中市建設局官員,於去年11月開立了一張「道路養護紀錄稿」,大雅區公所以此認定該私有地為既成道路,並稱稱2022年有養護紀錄,她質疑政府強行沒收人民財產。
4月29日,大雅區公所承辦人員出示中市府建設局函文,協同工程人員、六寶派出所所長等員警,加派一輛推高機到現場強制塗銷地主自行畫設的標線、補畫紅線,她懷疑區公所行政濫權、程序違法,崩潰問「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要被這樣欺負?有地還不能停」。
陳女說,為了此事從去年起就開始陳情,但都被踢皮球,她去年12月收到區公所的函文,16天內即提出異議陳情書,至今未獲回應,她希望區公所撤銷「於法無據」的紅線、拿回地主的土地使用權。
大雅區公所解釋,該巷道經建設局函復認定,是都發局套繪在案的「現有巷道」,也曾有養護紀錄,有供公眾通行的事實,公所依照權責辦理養護作業;紅線部分,公所曾接獲通報既有紅線遭破壞,因查無行為人,依交通局函示將紅線恢復,並未變更原標線型式。
大雅區公所指出,已經用書面和電話向陳情人說明,如果對道路屬性有疑義,可以向建設局提出;涉及私權爭議的部分,建議循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