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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 關鍵證人還原送錢經過

鄭文燦案 關鍵證人還原送錢經過

桃園市前市長<a href='/search/tagging/2/鄭文燦' rel='鄭文燦' data-rel='/2/105405' class='tag'><strong>鄭文燦</strong></a>被控任內收賄五百萬元,桃園地院昨天續行審理,證人<a href='/search/tagging/2/廖俊松' rel='廖俊松' data-rel='/2/228182' class='tag'><strong>廖俊松</strong></a>首度還原赴鄭文燦官邸送錢經過;鄭昨出庭但未發言。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被控任內收賄五百萬元,桃園地院昨天續行審理,證人廖俊松首度還原赴鄭文燦官邸送錢經過;鄭昨出庭但未發言。記者陳恩惠/攝影

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桃園地院昨第三度召開審理庭,關鍵證人廖俊松首度還原赴鄭文燦官邸送錢經過。廖指在鄭抵達前,將裝有五百萬的黑色提袋放桌底,對鄭以手勢比出「五」,鄭點頭示意。鄭昨出庭但未發言,辯方否認鄭知情。

廖俊松昨說明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深夜近十時,前往鄭文燦官邸送錢的過程,證稱當晚和兒子廖力廷帶著裝有五百萬元現金的黑色提袋進入官邸,得知鄭市長即將返回官邸,先將兒子支開,在會客室內將提袋「隨便往茶桌下亂丟」,正巧丟在鄭文燦座位下。

廖說,向鄭拜託華亞科技園區東側土地開發案,希望市府在內政部都委會能發言支持,盼盡速審查通過,其次要求市府核准以自辦重劃方式開發,而非政府主導的區段徵收。廖說完告辭,右手比出「五」的手勢揮動,暗示袋內的金額,他看到鄭文燦點頭示意,確信鄭知曉袋子裡放的是錢,且當場未拒絕或要求他拿回,坦言回家後因內心極度痛苦「痛哭了三天」。

廖說鄭收了錢承諾「親自去跑」,聲稱已和中央溝通要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他當庭吐槽鄭根本在「吹牛」;廖也質疑鄭收錢後「辦事不力」,甚至在騙他們。

廖俊松政商關係佳,監聽譯文顯示,他向時任勞動部長林美珠透露,察覺調查局在監聽,曾寫信給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明指「桃園調查站不要亂搞我」。

鄭文燦被控收賄五百萬,另收取政治獻金六百萬元,針對返還一千一百萬元的時間點,廖昨證稱「隔年才將錢全數退還給廖力廷」,但是檢察官當庭指出,他在偵查初期筆錄曾證述「約一個禮拜後就退款」。廖解釋,被羈押時在看守所休克,因曾缺氧,記憶因而模糊。

鄭文燦的律師團表示,廖俊松單方面在官邸「丟包」,且未經雙方確認的行為,欠缺行收、賄合意;廖昨天的證詞與檢方起訴書有多處重大出入;另廖作證時,不斷提起罹癌、輕微失智及腦缺氧等病史,廖的偵查筆錄真實性堪慮,證詞「矛盾百出」。審判長定六月九日上午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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