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陳姓民眾開車行經社頭鄉山腳路時,是為了閃避機車,才往中間行駛跨越雙黃線,被開了一張九百元罰單,立委候選人鄭俊雄表示,現今交通魔人很多,有時會有不合理的檢舉,不僅增加執法人員或交通單位行政負擔,也讓民眾荷包失血,他會推動修法,交通違規和記點機制都應針對有危險駕駛才記點,執法都應合理化。
「一輛摩托車靠過來,為了閃他,才會壓到雙黃線,雖繳了九百元罰單,但愈來愈不對」,陳姓民眾說,他覺得這樣被人檢舉很冤,他為了閃人,壓到雙黃線也不過3秒,竟就被開罰,想到一定還有很多人被交通裁罰不合理,所以還是應跟議員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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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俊雄接獲檢舉後, 已跟彰化縣警局及田中分局查詢,並請承辦警員再次觀看檢舉影片後,確認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第14、15款」規定,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警方須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所以將依法為陳先生撤銷罰單,警方也發文彰化監理站建請撤銷本案。
鄭俊雄說,其實交通裁罰應以危險駕駛如蛇行等違規案件開罰,如果是無傷於交通安全,或為了閃避人車的小違規,都應予以勸導就好,不用開單,警方也應檢討執法模式,否則民眾若被檢舉,就遭開單,現今景氣差,常讓民眾荷包失血,也會有民怨。
社頭鄉泰安村村長蕭益忠說,警方執法要合理,不能只靠檢舉魔人寄照片,警方大多也不會去求證,就寄出罰單,這樣民眾的權益根本沒保障,尤其有些執業駕駛如果一年被記點太多次,還會被吊扣駕照。
鄭俊雄說,目前檢舉案件過多,已導致警方面對龐大數量資訊,無法完全了解當時違規的全貌,罰單拼命開,會導致民怨四起,交通部及內政部應該設法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只關心公庫能進帳多少民脂民膏,致民眾權益於不顧。他若當選將會召開公聽會,召集產、官、學各界共同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解決現今檢舉亂象,讓民眾行的安心,也不用隨時擔心荷包大失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