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游姓男子養的黑色半夜掙脫鏈繩跑到大馬路上閒晃,呂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先是撞上,10分鐘後柴犬又起身繼續行走,再釀另名王姓騎士也撞上噴飛摔倒全身傷;法院審酌,游男疏縱犬隻夜間進入車道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判他3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游男未繫好鍊繩導致其飼養的黑色柴犬2024年11月20日凌晨4點多逃走,竄出至南屯區向上路5段過精科路的分隔島慢車道上,呂姓機車騎士行經未注意先是撞上柴犬。
由於柴犬仍停留慢車道,沒多久後方另名王姓機車騎士也沒發現,加上超速閃避不及,再度撞上柴犬後連人帶車倒地,造成右耳嚴重挫傷、缺損,事後對飼主游男提告過失傷害。
台中地院審理時,游否認犯行,辯稱原本有鍊好柴犬但繩子斷掉才跑出去公司,王男超速且前方已有車禍,王還是撞上去。
呂姓騎士證稱,看到黑狗從左側跑入慢車道,見狀已來不及閃就撞上,那隻狗倒在慢車道,自己馬上用手機燈光、手勢警示後方來車,經過約10分鐘警方尚未抵達前,那隻狗又起身走向道路外側,同時後方1輛機車接近就再度撞上。
王姓騎士說,看到前方有刺眼白光,不知是什麼狀況就減速,卻突然撞上一物,也不確定撞到什麼但就跌倒飛出去,經警方告知才知道撞到狗。
法院參考車禍鑑定,認定游男疏縱飼養犬隻夜間進入車道,妨害交通導致事故是肇事原因,審酌他未照顧好犬隻引發2起車禍,犯後未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他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