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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調查官幫詐團寫程式賺外快 竟是桃檢偵辦桃警局採購貪汙案外案

42歲調查官幫詐團寫程式賺外快 竟是桃檢偵辦桃警局採購貪汙案外案

預計今年中派駐地區擔任調查局駐外法務祕書的洪姓調查官,今天被爆出涉嫌為詐團洗錢水房撰寫轉帳程式「賺外快」遭羈押。桃園地檢署今天下午說明,此案緣起偵辦桃市警局一起資訊採購弊案時,意外發現42歲的洪姓調查官曾協助涉案警員撰寫博弈軟體獲取30萬元報酬涉與洗錢罪,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虞,法院裁定羈押。

桃園地檢署指出,桃檢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桃園市警察局資訊室採購弊案,查出在桃園市警局資訊室任職的52歲許姓警員涉嫌雇用40歲藍姓男子與44歲林姓男子分別擔任登記負責人及員工成立資訊公司。

從2015年起,許姓警員擔任桃園市警局電腦設備等資訊採購案件承辦人,利用雇用藍男、林男開設的資訊公司投標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並得標承攬,已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認定涉犯治罪條例第5條第4款之主管事務圖利罪嫌。

不僅如此,檢警還進一步查出,實際經營該資訊公司的許姓警員,利用該公司另為線上賭博集團提供博弈軟體使用,涉犯刑法第268條前段的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嫌。

桃檢指出,此案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今年4月27日搜索許姓警員等涉案者住所及辦公室等9處,並傳喚許男、藍男與林男3名被告及證人5人,被告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上開罪嫌重大,當庭逮捕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駁回聲請後,檢察官旋即提起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審,已於5月6月經該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除了查辦採購弊案,專案小組調查過程,意外發現法務部調查局洪姓調查官2020年至2023年間,協助許姓警員撰寫博奕軟體(機率參數及影音識別)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從中獲取報酬30萬元,涉犯刑法第268條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洗錢等罪嫌。

經專案小組5月8日到洪姓調查官住所及辦公室等處搜索,並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洪姓調查官涉犯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罪嫌,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情事,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禁見。

桃園地檢署外觀。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地檢署外觀。記者陳恩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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