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醫美診所疑裝設針孔攝影機事件頻傳,台南市衛生局昨天前往中西區「研醫明」醫美診所稽查,在美容室天花板煙霧偵測器內也發現疑似針孔設備,通報檢警偵辦;據了解,業者雖聲稱獲病人同意且設備僅「錄音」,但經檢視卻確認有錄影影像,與業者說法不符。
台南市衛生局近期啟動「醫美診所專案稽查行動」,將診間及更衣區監視設備列為重點,加強檢視非公共空間是否藏有隱密攝影裝置,昨天在中西區研醫明醫美診所稽查時,在美容室天花板煙霧偵測器內發現疑似針孔設備,當場封存並通報警方及檢方介入調查。
衛生局指出,診所稱已獲病人同意並簽署同意書,美容室設備僅錄音,且療程「僅做臉不做身體」,當場提供文件;但據了解,經檢視後,確認有病人在美容室的錄影影像,並非僅有錄音檔,事證與診所所述不一致,專案小組正針對查扣到的影像逐一釐清是否有拍攝到隱私畫面。
轄區第二警分局獲報,中正派出所及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人員立即前往蒐證,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昨天下午通知研醫明醫美診所吳姓院長及劉姓女店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並查扣相關資料,全案依妨害秘密罪移送地檢署。
台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訊問後,命診所吳姓負責人30萬元交保,劉姓店長5萬元交保,後續檢警將與衛生局持續調查,後續說明要等檢察官偵查結果;分局指出,至目前尚未接獲民眾報案有受害情形,若曾至診所就診的民眾覺得身體隱私有遭受侵害之虞,可至第二分局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