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張姓男子昨天傍晚酒醉,持刀果刀在市國華路上遊蕩,引起民眾恐慌,警方據報快打警方趕到帶回管束,張男值高達1.27,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處。
苗栗警察分局昨天傍晚5點55分接獲報案,國華路一帶張男手持水果刀揮舞,路上人車紛紛閃避,影像並被PO在社群引起熱議,北苗派出所快打警力趕到場,將赤膊滿身酒氣張帶回派出所管束。
警方初步調查,張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27毫克,酒醉情緒不穩,持水果刀當街揮舞,雖未有攻擊行為,但引起恐慌,警方依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之器械,處3天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移請苗栗地方法院裁處。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眾,如遇突發危安狀況,應遠離案發現場並及時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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