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區赤峰街知名文青「阡日咖啡」負責人徐維隆,長期利用偽裝成罐狀芳香劑、電動刮鬍刀外型的微型攝影機,女性如廁、洗澡和更衣畫面,時間跨度長達9年,至少20人受害。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妨害性隱私、妨害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將41罪分論併罰。
起訴指出,徐男涉嫌在阡日咖啡店內廁所、三重租屋處,以及高雄、花蓮、台東等地民宿偷拍女性隱私畫面,除了國內,甚至與女性友人在日本、韓國出遊期間也犯案,總計國內17人、國外3人受害。
徐男性格惡劣,從檢警查扣證物指出,他最早2016年4月就開始犯案,先在自己的三重租屋處偷拍多名女子洗澡裸體畫面,接著自2019年5月開始在「阡日咖啡」偷拍多名女子如廁畫面。
徐男得逞後,還會對偷拍影像「分門別類」,以被害人暱稱、角度與內容等方式命名檔名,包括「廁所正面」、「廁所側面」、「洗澡」、「更衣」等,甚至出現「NG」字樣。
另外,徐男在2024、2025年跟女性友人至日本東京、南韓首爾旅遊時,也偷拍對方洗澡裸體畫面,返台後再將檔案備份至Google Drive雲端硬碟、iPhone 16、iPad Air5、ASUS筆電及多張記憶卡內保存。檢警在2025年6月5日發動搜索,當場查獲上述設備和電磁資料。
徐男的犯行時間橫跨9年,雖然部分犯行發生在2023年刑法妨害性隱私罪公布施行前,但檢方指出,徐男的行為並未因時間經過而中斷,而是持續延伸至新法施行之後,並在修法後持續偷拍、重製與備份,因此部分適用舊法妨害秘密罪,其餘適用新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罪、無故重製性影像罪,依法起訴。
檢方在卷宗內詳列徐男行為涉犯41罪,建請法院審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且各次行為之對象、時間均有明顯區隔,分論併罰,並沒收所有犯罪設備和載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