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洪患釀災一案,再度發動搜索,這次將目標朝向花蓮縣府,帶回時任民政處代理處長李葳,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據了解,專案小組人員這波調查重點,在於縣府身為上級督導單位,對於鄉公所虛報撤離人數,是否有確實掌握及協助。
去年9月23日發生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事故,重創花蓮縣光復鄉,造成19人死亡,仍有5人失聯。花蓮檢調今年1月搜索光復鄉公所,並以起訴鄉長林清水等3人。相隔近4個月後,昨天持搜索票搜索縣府及李葳住所,檢方訊後認為李葳涉及過失致死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以科技設備監控。
據了解,專案小組認為,光復鄉長林清水等人在洪災前執行預防性撤離工作時,明知災情及撤離範圍擴大卻沒有作為,且為掩蓋撤離不力,還憑空捏造垂直避難、依親及實際撤離人數,並向縣府回報已完成。
這波調查重點針對縣府民政處,是因民政處負責督導鄉公所執行撤離工作,在災害發生前是否確實督導,對於鄉公所憑空捏造撤離人數是否有掌握了解,或者在撤離過程給予必要協助,或只是虛應故事,都是必須釐清的部分。
檢方強調,偵辦工作不會只到縣府為止,相關調查工作都還在進行,其他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都會持續深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