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台北市經營「萬波島嶼紅茶」飲料分店的宋姓男子,與合夥股東劉姓男子發生爭執,劉男另自行開設萬波分店,宋男去年涉嫌在劉的飲料店留下評論,直指確診卻繼續營業、銷售混充茶等。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宋男、劉男2019年至2022年合夥經營萬波島嶼紅茶飲料店3年,2024年9月劉男自行在新北市再開萬波飲料店,宋男涉嫌因先前合夥事務心生不滿,2025年9月間在劉男經營的飲料店Google評論,「可以順便說說你們肺炎嚴重需要隔離的時候,你們中標卻照常營業之事蹟」、「客人點的茶沒了,要求員工混別的茶給客人」、「客人飲品內有頭髮,也可能是負責人常常服裝儀容不符合公司規定所導致」等語。
宋男到案坦承,有在Google評論,但辯稱在合夥經營北市飲料店的經驗,及其他客人的評論才張貼評論。
檢方追查,新冠肺炎期間照常營業及賣混茶給消費者等情節,都是發生在2人合夥的飲料店,未發生在劉男經營的飲料店,宋男不能僅因與劉男有合夥事務爭執,即挾怨報復留下評論,試圖影響經營,不採信宋男辯詞,全案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