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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館長一樣揚言「斬首賴清德」怎判?法院判決書出爐

與館長一樣揚言「斬首賴清德」怎判?法院判決書出爐

台南市許姓市民與「」一樣, 因不滿總統上網揚言「斬首賴清德」等,依恐嚇公眾罪法辦;台北地院審理,許認罪,法官判許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陳之漢則是在2025年10月直播時揚言「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同樣依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案由新北地院審理中;陳之漢開庭否認犯罪,表示直播內容是對下架民進黨及中共軍演斬首行動的合理評論。

檢方指控,許因對罷免及兩岸局勢心生不滿,2025年3月在大陸利用電腦設備透過虛擬私人網路VPN連線的社群平台Threads以名下門號帳號發表「斬首賴清德」的言論。

許發表「先殺青鳥蟾蜍,斬首賴清德,東亞就和平了!」、「斬首賴清德救台灣,該你上場了!」、「殺青鳥,救台灣,一人一彈,斬首賴清德,你我有責!」,經刑事警察局、調查局移送法辦,檢察官偵查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許起訴,法院審理,許認罪。

判決書指出,許只因對政局不滿,恣意於網路發表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的文字言論,不過,他犯後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審酌犯罪動機、手段、情節,依法量刑。

判決說,許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經此偵審程序應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判處刑度以暫不執行為宜,諭知緩刑,命他向公庫支付罰金,以資警惕。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5年在直播中提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5年在直播中提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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