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衝突至今已超過60天,川普政府1日聲稱美伊衝突停火已經結束「敵對行動」(hostilities)。
美國1973年的「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 ,又稱戰爭權力法),規定美國總統在派出軍隊後的48小時內必須通知,未經過國會授權或宣戰的軍事行動,不得在當地停留超過60天,到期後於30天內安全撤離,但無權繼續作戰。
面對戰爭權力決議的期限,川普1日致信美國國會說明,基於美伊停火,他無須國會授權來執行對的軍事行動。
川普在信中指出,他在今年4月7日指示2周的停火,該停火也被延長,與伊朗自4月7日起沒有交火;在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結束。
美軍自今年2月28日向伊朗發動攻擊,不過川普政府在3月2日才通知國會;戰爭權力決議的60天期限也自3月2日起算。
川普1日受訪時表示,沒有國家的軍事行動需要國會授權,並表示,因為美伊衝突停火,所以川普政府獲得更多的時間;川普說,有很多人認為這樣的規定是不符合憲法的,他也不認為這是合憲的。
川普在信中表示,依循憲法賦予他管理外交和三軍統帥的權力,他會繼續指揮美軍;同時,隨著情勢變化,川普指出,他會依循戰爭權力決議,繼續向國會更新美軍值得注意的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