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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官輕浮喊「美女」 警局內摸女職員頭頸…性騷判賠4萬

台中警官輕浮喊「美女」 警局內摸女職員頭頸…性騷判賠4萬

市警局傳出案,時任保安科陳姓警官向1名女職員搭訕,並稱「美女,這麼晚了怎麼沒還沒下班」,並出手從她頭頂撫摸至脖子,陳事後遭記申誡2次、裁罰3萬元。女子再提民事訴訟,主張身心極不舒服求償11萬多元,法院審酌後判陳應給付她4萬8920元,可上訴。

女職員起初向警局提國家賠償,控訴陳男當時執行警局因應疫情聯合指揮所職務時對她性騷,是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故意侵害她權利。她還說,警局接獲申訴後8.5個月才將陳調離現職,認為警局消極、怠惰,求處國賠21萬8920元。

台中市警局抗辯稱,2021年7月8日接獲申訴,立即於當天、隔天詢問雙方並設置調查小組,8月19日開審查會議,結果認定性騷成立,8月27日也函請台中市家暴及性侵防制中心處理。女職員提供後續資料,警局也對陳記申誡2次、提列風紀評估對象,且調整單位。

台中地院民事庭認為,陳員性騷並非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對女職員搭訕的言行舉動,顯然與其保安科警員職務無關,與國家賠償法要件不符,且本案發生時間是在性平法修正前,也和修正前性平法要件有別,判處駁回。

女職員再提民事損害賠償,主張2021年7月下午5點多,陳男在她辦公室外以輕浮語氣向她稱「美女,這麼晚了怎麼沒還沒下班」,又出手從她頭頂向下撫摸至頸部2次,以此性騷,造成自己身心極為不舒服,感受強烈痛苦,依醫療、精神撫慰金,一共求償11萬8920元。

陳男抗辯稱,願意給付女子心理諮商費用1萬8920元,但認為她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過高。

台中地院民事庭審酌,陳性騷侵害女子性自主、自由權,對方求償醫療費有理由,另考量雙方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等,精神撫慰金以3萬元適當,一共判陳應給付女子4萬8920元。

台中市警局。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市警局。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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