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犯邱勝明被控在酒醉的71歲香港籍女遊客,依乘機性交、公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今判邱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被害人2025年9月來台旅行,結識邱,2025年10月9日下午3時,受害人買酒請北車的街友共飲,邱將她拉至東側牆邊性侵,時間長達10分鐘。
邱被逮捕後,原本向警方坦承犯行,卻又在偵查中翻供,辯稱自己喝醉,不記得當時的情形,檢方認邱犯後態度惡劣,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
法官審理認為,邱在旅客往來頻繁的北車大廳東側公然、恣意對被害人為性交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造成目擊者心理上的不安與不適,並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會治安,判他有期徒刑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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