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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內湖前里長虛報時薪、偽造簽到表 詐領社會局51萬遭判10月

北市內湖前里長虛報時薪、偽造簽到表 詐領社會局51萬遭判10月

台北市區金龍里前里長鄭允強,被控擔任里長及台北市內湖永續發展協會實際負責人期間,利用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核銷機會,以偽造簽到表、虛報等手法,向北市詐領補助款逾51萬元。士林地院日前審結,考量鄭坦承犯行,依5個詐欺取財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鄭允強2014年至2022年間擔任內湖區金龍里第12、13屆里長,也是台北市內湖永續發展協會實際負責人,負責統籌金龍里各項事務與經費核銷,在2019年至2023年間,明知部分兼職員工實際給付時薪僅160元、168元,低於申報標準,卻以時薪177元向社會局浮報。

誇張的是,鄭允強還利用員工未任職期間,偽造他們的署名或印文,製作虛假的人事費領據及簽到表,營造「協會人還是很多」的假象,藉此「領好領滿」。

鄭允強向社會局老人福利課申請補助,社會局承辦人員因陷於錯誤而准予核撥,相關款項流入鄭實際持有使用的富邦銀行帳戶,經統計,鄭在5年期間以此手段詐得51萬2048元。案經台北市社會局告發,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

鄭允強審理時對犯行坦承不諱,由於核銷是以「每年度」為申報單位,法官認定犯案期間橫跨5個年度,審酌他犯後態度、大學畢業等智識程度和生活狀況,依5次詐欺取財罪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每罪各判有期徒刑4月,合併應執行刑10月,可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士林地院外觀照。圖/本報資料照片
士林地院外觀照。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內湖區金龍里前里長鄭允強。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內湖區金龍里前里長鄭允強。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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