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集團總裁、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被控藉由力麒建設處分台北市松江路土地案,以及宏易創新國際公司私募股票案,用親友帳戶買股套利,涉及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指揮兵分20路搜索,約談郭銓慶等6名被告到案,檢察官李堯樺漏夜複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命郭銓慶3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郭銓慶不到20分鐘就拿出300萬辦保,由律師及親友陪同離去,過程未表示任何意見。
同案約談力麗集團子公司董事李靜綺50萬交保、力麒建設時任副董洪能租50萬交保:郭銓慶特助裴慧娟、宏易創新國際總經理林曼麗、林女丈夫沈振家均30萬交保、全都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同步以證人約談郭銓慶妻子楊瓊茹(力麒建設董事)、兒子郭濟綱(力麒建設現任董事長)、宏易創新國際陳冠瑋,調查重大訊息發布過程。
郭銓慶是民進黨新潮流大金主,前特偵組偵辦扁家案時,郭銓慶涉及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遭調查,郭銓慶後來為汙點證人,向檢方坦承透過「特助」蔡銘哲,向時任內政部長余政憲取得評選委員名單,再將新台幣9000萬元賄款,匯入妹妹郭淑珍美國帳戶,再轉匯至吳淑珍海外人頭帳戶,特偵組也因郭銓慶供詞,才能釐清扁家海外洗錢網路。
郭銓慶一審被依賄賂罪判刑3月,原本二審免刑,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依洗錢、圖利罪改判7月徒刑;郭銓慶另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協助扁嫂吳淑珍隱匿資產洗錢,後來國務機機要費修法,郭銓慶被控的貪汙、洗錢等罪獲判免訴。
據調查,2021年10月27日,力麒建設發布重訊,指將處分台北市松江路162號地下二層、以及162之1號地下二層共二戶土地及建物,利益分別為2億4200萬元、4400萬元,總價金為2.86億元;郭銓慶在重訊公告前,指示裴慧娟用親友帳戶事先買進股票,待消息公告再出脫賺取差。
檢調另查出,2024年9月,宏易創新國際公司發布重訊,指董事會決議私募2萬張股票,預計募集1億5200萬元,當時宏易因做餐飲不堪虧損,因此計畫轉型,但需引入資金,陳冠瑋找上郭銓慶,郭銓慶指示李靜綺為應募人,郭銓慶事前得知重大消息,指示裴慧娟用自己及林曼麗等人帳戶買股,兩案總計不法獲利近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