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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西區府後街槍擊釀一重傷 中檢今聲押禁見涉案凶手

台中西區府後街槍擊釀一重傷 中檢今聲押禁見涉案凶手

台中市林姓男子昨天在休旅車內,遭張姓男子持改造手槍射擊腰腹部,林一度插管急救,撿回一命,張男犯後三小時落網,張預帶槍支到場,不排除「黑吃黑」的可能性,全案今依、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後,認逃亡、湮滅證據之虞,今天傍晚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尚未裁定。

台中地檢署表示,昨天獲報西區府後街在下午2時36分許發生案件,即指派檢察官陳東泰進駐第一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密集過濾監視錄影畫面,展開地毯式追緝。

經檢警專案小組通力合作,在案發後3小時內,於昨天下午5時20分許,精準掌握涉嫌行凶的張姓男子行蹤,並在張位於西區四維街的住處,拘提到案,當場查扣作案用手槍1支、穿著衣物、行動電話等證物。

中檢指出,張男今天下午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檢察官綜合被告供述、監視錄影畫面、被害人診斷證明書、扣案槍彈等相關證據資料,認張男涉犯殺人未遂、槍砲等罪,且殺人未遂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行殺人或傷害等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中檢強調,槍擊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與社會治安秩序,檢警對於持槍暴力犯罪絕不寬貸。本案於發生後即由檢察官進駐分局指揮偵辦,並在檢警團隊密切合作下,迅速拘提被告到案、查扣相關證物。

中檢指出,將持續秉持暴力犯罪零容忍之立場,依法嚴查嚴辦,務求釐清全部犯罪事實,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安寧秩序。

台中市張姓男子昨天在林男的休旅車內,持改造手槍射擊林男腰腹,今天被警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市張姓男子昨天在林男的休旅車內,持改造手槍射擊林男腰腹,今天被警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市張姓男子昨天在林男的休旅車內,持改造手槍射擊林男腰腹,今天被警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記者陳宏睿/攝影
台中市張姓男子昨天在林男的休旅車內,持改造手槍射擊林男腰腹,今天被警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記者陳宏睿/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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