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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觀處廢棄物清運案舞弊 5廠商13人涉貪、詐全起訴

北觀處廢棄物清運案舞弊 5廠商13人涉貪、詐全起訴

北觀處人員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標得清運案、竄改地磅站單據詐取工程款等,士林地檢署歷經3年追查,認定北觀處人員、廠商等18名被告涉嫌貪汙、違反政府採購法、廢棄物清理法、偽造文書、加重詐欺等罪,偵結起訴。

起訴指出,57歲陳男於2003年起任職北觀處(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專員,其中於2013年至2023年7月退休前皆擔任北觀處海漂物清運勞務案採購承辦人。

59歲彭男曾於2013年至2015年間擔任北觀處管理課巡查人員,2020年起先後任職於2家環保公司;53歲劉男是北觀處負責監督巡察海漂物清潔工作及業者過磅業務等外包人力,是受國家機關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的公務員。

彭男等數名廠商人員為避免採購案未達政府採購法規定合格廠商數而流標,並使特定廠商標得北觀處海漂物清運案,在陳男掩護下,分派人員代表不同環保公司加入競標,使開標產生不正確結果。

王男2022年起以每月5000元為對價,接受彭男等人將得標廠商承攬標案清運的廢棄物,包含漂流木、塑膠瓶、太空包等,堆置或回填在王男親友名下的私有土地中,其中含占用鄰近的他人土地。

彭男等人在特定廠商得標、完成清運廢棄物後,由劉男手動更改地磅站電腦程式,虛增該廠商清運廢棄物磅數,彭男再持該地磅站單據向北觀處請領清運費,從中詐得不法利益逾55萬元。

士林地檢署前年接獲相關情資後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展開偵辦,清查相關筆錄、採購資料等證物,認定北觀處人員陳男、劉男,前北觀處人員彭男,5家涉案廠商及5名負責人、5名員工等18名被告,分別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違反政府採購法、廢棄物清理法、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偵結起訴。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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