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男子在網路結識一名15歲高一女生小花(化名),邱竟以「報警抓你做八大」、「跟你爸說你做八大的事情,會去你學校鬧事、去你家潑漆、貼對你不利的傳單、讓新竹人都知道你」等方式脅迫,讓小花心生恐懼,陸續於汽車旅館對小花7次;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將邱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判決書指出,邱男去年10月初透過社群軟體Instagram認識僅15歲的高一女生小花,並成為男女朋友,幾天後兩人就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2次。
去年10月17日下午,邱男在汽車旅館房內對小花恐嚇「你出去試試看,你若離開,我就要報警抓你做八大」,以此方法讓小美心生畏懼,進而性侵3次。
同月24至26日,邱男在汽車旅館房內再次對小花恐嚇,稱「你如果逃走我就要報警,跟你爸說你做八大的事情,我還會去你學校鬧事,我也會去你家潑漆,我還要貼對你不利的傳單,我會讓新竹人都知道你」,再次違反小花意願,對其性侵4次。
法官認,邱男明知小花年僅15歲,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重要階段,對兩性關係仍處於懵懂狀態,竟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更為了滿足自身慾望而強制性交,對小花造成身心傷害,事後雖成立調解,卻未依約賠償分文,審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兩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