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一名高中女學生放學遭男子摀嘴拉扯,所幸有路人見義勇為救人,校園旁當街犯案引發恐慌,警方昨晚查獲43歲蔡姓男子,檢方今下午訊問後認他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及強盜未遂等罪嫌重大聲押,台南地院據他供述並非臨時起意,而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羈押。
台南地院指出,蔡坦承犯行,且有羈押聲請書所載證據及理由可佐,足認他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中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蔡所犯強盜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依卷內事證及其供述,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他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台南地院認為,據蔡供述本案並非臨時起意而為,他對於守法觀念薄弱,自我約束能力不高,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強制性交罪、強盜罪之虞。因此,認本案有羈押必要,予以諭知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