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案今下午開庭,前董座等人律師傳同案被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詰問,蘇否認雙方協議陳啓昱可分得土地開發四成利潤外,4910萬元是借陳啓昱周轉。檢方追問有無借據或收利息?蘇都說「沒有」,面對檢方質疑,他回答「因為是朋友」。
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副總經理郭政瑋及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人在律師陪同下到庭,合議庭則安排同案被告蘇俊仁及郭政瑋2人詰問。
面對陳啓昱的律師詢問蘇俊仁,陳啓昱沒有鴻暉股份?有沒有插乾股?蘇都回答「沒有」,他說,單純提供土地給台綠,整合好土地,再交由台綠承租。同時,「根本沒有這回事」他也否認陳啓昱可分得土地開發四成利潤的協議。
面對被控4910萬匯款,是鴻暉扣除開發成本後匯給陳啓昱的利潤,蘇俊仁說,這從頭到尾是借款,陳啓昱幫人作保,對方跳票後,需負連帶責任,他以個人名義匯款給陳啓昱周轉。他說,當時土地還沒有開始,他還幫陳啓昱跑三點半。
他表示,陳啓昱陸續有還他二筆150萬、一筆200萬,部分是現金也有幾百萬元。另公司同事也向銀行借了500萬元,再借給陳啓昱。
然而,檢方指蘇在偵訊中提到借陳啓昱7000、8000萬元,如今又稱4910萬元,蘇才又說,陳啓昱擔保8000萬元,實際上借陳啓昱4000多萬元。檢方追問有無借據、本票或其他擔保?有無利息?清償期限?蘇都回答「沒有」。
檢方質疑說,陳啓昱究竟還多少錢?難道兩人交情好到都不用記錄,甚至找同事向銀行借貸為他籌錢,也不用收利息,幫陳度過難關。蘇說,因為是朋友。
同時,蘇俊仁說,是他自己找上戴妤倩作為下包整合土地,並與戴及蘇坤煌協商以每千瓦800元為報酬。惟檢方追問蘇坤煌偵訊時供稱,是他介紹戴妤倩給蘇俊仁認識,且每千瓦800元是他訂下來的,不是討論出來的。另戴偵訊時說,與蘇俊仁簽約當下,合約上頭即載明每千瓦800元。
面對與蘇坤煌、戴妤倩說詞不符,蘇俊仁說,不知道他們為何這樣說;歷次陳述都是自己講的內容,並非依特定要求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