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片導演柯一正不滿有車輛擋住自家車庫,涉嫌持禁止停車的金屬拒馬重擊車輛車門,女提告,柯依毀損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傳喚柯出庭,柯同意賠償11萬5498萬元和解,獲女車主撤告,柯庭畢說「我是很優雅的人」但已有檢討。
開庭前,法官先安排調解,江姓女車主及柯一正都出席,但賠償金談不攏破局;開庭時,檢方苦勸雙方各讓一步,甚至請女車主求償11萬元「去零頭」即可,但女車主不肯,柯最後同意全額賠償,依法,法官收到撤回告訴狀會作不受理判決。
柯一正庭後抱怨說,對方一毛錢都不肯退讓他認了,不過,家門口被擋到無法出入,這一口氣實在受不了。
柯一正說,他有用告示牌撞凹對方的車子,有媒體報導他跳上車子引擎蓋則不是事實,對方提出的賠償金是整輛車所有修理費都涵蓋在內、也不肯折舊。
柯一正表示,他知道自己做了不對的事情,但起因是對方把車子停在他家正門口,造成他3天時間得踩著摩托車的踏板才能進出「把車停在別人的出入口讓我感到不被尊重」、「她不尊重別人的空間與權利」。
柯一正說,他一直覺得自己是優雅的人,沒想到氣憤的時候還是會作出無法控制的事,這段時間他一直自我檢討,現在對方一毛錢都不肯退讓。
柯一正執導過多部電影、電視劇,曾獲得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也是「紙風車」劇團創始人之一。
檢方調查,2024年11月6日晚上9時許,柯一正發現住家1樓車庫進出口被其他車輛擋住,他隔日一早要開車出門,煩心車輛持續擋住自家車庫入口,使他無法開車出門,涉嫌拿起金屬製的禁止停車拒馬砸向「擋到車」的車門3、4下,甚至踩上引擎蓋前端,車主發現板金凹陷報警提告,柯被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