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審議公投案,民進黨黨團前總召敲桌抗議,拐杖斷掉擊向國民黨立委,柯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傳喚柯出庭,柯未請假、未現身法庭,法官諭知以「囑託拘提」方式要求柯到案。
承審本案的是2024年9月裁准前主席羈押禁見的法官呂政燁,呂已從強制處分庭轉審查庭擔任審判長。
刑事訴訟法第75條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一般實務操作,如被告戶籍地在台北地院轄區,法官可以請法警、司法警察執行拘提任務;如果被告戶籍地為跨轄區,則會囑託相關法院或地檢署再指揮司法警察代行拘提。
本案源於2025年3月25日晚間,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版「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案,柯建銘持拐杖敲桌抗議,拐杖突斷裂飛出去,半截擊中徐巧芯的手臂成傷。
徐巧芯事後前往台大醫院驗傷,經醫師診斷為「右手肘鈍挫傷」,徐持驗傷單提告柯建銘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2026年2月12日起訴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