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驊公司顧問鄭正忠因提前得知公司將收購台翰精密股權重大訊息,於禁止交易期間進場買賣股票,獲利1萬1750元,士林地院昨審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沒收不法所得。
判決指出,富驊公司自2019年1月起規劃與台翰精密進行策略聯盟,同年4月9日雙方於會計師事務所確認股權收購事宜,並於5月21日下午4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富驊透過認購私募普通股及購買法人董事股權等方式,取得台翰精密41.16%股權。
鄭正忠身為內部財務顧問,於4月12日即在公司內部會議中得知併購消息,卻於禁止交易期間內進場操作,先於4月18日以每股16.85元賣出10張台翰精密股票,後又於5月17日至22日上午9時27分間買進10張,藉此賺取價差。
法院審酌,鄭坦承犯行,並已繳回全部不法所得,然其先前已有違反證券交易法前案,現仍在監所服刑,認無宣告緩刑之適當性,遂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