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新北割頸案兇手最快1年多就符合假釋門檻? 他喊可塑性不該是免死金牌

新北割頸案兇手最快1年多就符合假釋門檻? 他喊可塑性不該是免死金牌

新北市割頸案,犯案的「乾哥」郭姓少年與教唆的「乾妹」林姓少女分別判處12年與11年有期徒刑確定。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最快在「一年多」之後,「他們就可以符合的門檻,拍拍屁股準備回家吃晚餐了」。

割頸案的乾哥乾妹一年多後就能出獄?王至德表示,有人可能覺得,「還好嘛,至少要在裡面待個10年8年」,如果你是這樣想的,法律可能會讓你失望。

關於法律給少年的「優惠」,王至德表示,一般人犯法,想要假釋通常要關滿2分之1,如果是累犯甚至要關到3分之2。但這對乾兄妹適用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受刑人只要「服滿3分之1」的刑期,就可以聲請假釋。乾哥判12年,3分之1的話答案是4年;乾妹判11年,3分之1的答案是3年8個月。

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從案發到現在已經被收容快兩年,王至德表示,這些時間統統可以折抵刑期。這代表最快在「1年多」之後,就可以符合假釋的門檻。

未成年殺人為什麼可以打折、提早假釋?王至德說,其實《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精神在於「少年的可塑性」以及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法律認為,小孩子心智還沒成熟,容易衝動或是被帶壞,只要好好教育,未來還是有機會重新做人,所以給比較寬容的條件,希望未成年犯罪者能早點回歸社會。

「可塑性不該是一體適用的免死金牌」,他說,「可塑性」應該是要視個案而定的。有些未成年人確實是一時糊塗,但如果遇到犯下冷血重案、毫無悔意,甚至根本已經「無可救藥」的極端案例,法律真的還要這樣死板板地強迫給予「特別優惠」嗎?

王至德表示,法律的善意不應該被濫用,當面對一個把人命當兒戲的加害者,還要拘泥於法條、一概而論地強迫社會給特別待遇,這對被害人家屬來說,無疑是在傷口上灑鹽。可塑性這3個字,真的不是每一種惡意都承擔得起的。

不過,他說,第一時間假釋的機率不高,這樣的矚目案件,除非兩人真的能夠知錯改過,不然他個人實在不願看到獄方草率的依照規定隨隨便便的就放出來。

王至德表示,依新聞報導,乾哥甚至還恐嚇過秘密證人,直接嗆聲說「等我出去你就知道」,連被害者的爸爸都悲傷地表示如果乾哥出獄的話,自己可能會是第一個有危險的,希望兩人真的能夠好好悔改,不然出獄之後社會上只是又多兩個不定時炸彈罷了,「至於法官說的,要他們兩個孝順被害人的爸爸,就算了吧」。

圖為新北市割頸案受害者的父母泣訴判決不公。本報資料照片
圖為新北市割頸案受害者的父母泣訴判決不公。本報資料照片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