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去年發現有IG網路賣家販售仿冒LV、、HERMES、DIOR等精品,去年10月到今年3月,陸續搜索、約談31歲侯姓女子、35歲陳男、鍾男、高男等人到案,警方起獲仿冒精品229件。經相關商標權利人辨識真偽,確認都是仿冒品,侵權市值達1135萬元。
智財偵查大隊偵一隊在去年7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移送冒名報關進口仿冒CHANEL及HERMES商標商品的違反商標法案件,警方深入追查,這批仿冒品實際收件人為經營社群軟體Instagram帳號及LINE社群的網路賣家,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案經蒐證完備後,去年10月持搜索票,在嘉義市西區查獲侯姓女子等人。
警方指出侯女等人的貨源,是從中國廠商進貨奢侈品牌仿冒商品,四人分工經營IG帳號及Line社群販售仿冒精品,專案小組在嘉義市西區執行搜索,共計查扣仿冒LV、CHANEL、HERMES、DIOR等商標精品229件、iphone手機2支、出貨訂單1批及相關電磁紀錄。
侯女為吸引消費者購買,主打只賣「正品級」、「頂級」商品,甚至宣稱可進出專櫃。嫌犯透過通訊軟體微信向中國大陸廠商進貨,再以進貨價2至3倍價格販售,舉例來說,價值近9萬元的精品包,侯女以5千元進貨後,號稱因為從源頭取貨,只販售一萬餘元,因此吸引不少民眾購買,平均月營業額超過100萬元,警方詢問侯女等人後,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