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議員參選人鄧巧佩昨天報警,指她設在前鎮區站牌的廣告看板,遭惡意毀損。警方追查7小時,查獲49歲顏姓男子涉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毀損罪嫌移送法辦。
鄧巧佩在前鎮區保泰路與公正路口公車站牌的廣告看板,昨天經人發現,照片上的雙眼和嘴遭惡意挖除。鄧巧佩認為選舉競爭不應以破壞合法文宣、製造對立的方式干擾公共討論,昨天下午4時許,前往前鎮警分局瑞隆派出所報案。
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並透過路口監視系統進行影像比對、行蹤軌跡分析及時序比對,鎖定涉案對象,昨天深夜11時許,逮捕涉案的顏男。據了解,顏男在警詢時稱,他4月6日晚間7時許等公車時,隨手拿隨身攜帶鑰匙刮損看板,沒有政治意圖。
前鎮警分局今天表示,全案經警詢後,依毀損罪、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妨害他人競選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