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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錦湖里反土資場3成員強闖土資場 接受業者調解條件獲緩刑

北門錦湖里反土資場3成員強闖土資場 接受業者調解條件獲緩刑

「北門錦湖里反土石方回收堆置場」會長郭添貴、副會長陳淮昌、成員郭正生不滿佳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在當地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聚眾抗爭闖入土資場內,強取辦公室內的文件,不讓職員離去;台南地院分別將三人判刑7月、7月、6月,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添貴、陳淮昌、郭正生均為台南市北門區錦湖里居民,3人與其他錦湖里居民,憂心棄置廢土恐汙染,或挖斷地下排鹽暗管,影響作物;2021年5月9日,郭添貴與200多人成立自救會前往抗爭,批位置不當,要求撤案,否則將長期抗爭。

當時郭受訪指出,業者買下這塊地,將當地30幾甲農地的灌溉用井圍起來,還上鎖,要用水都須簽切結書;未來若埋在地下的鹽分改良排水管遭破壞,鹽分無法排出,將嚴重影響果農及蒜農生計。陳姓業者則說,申請過程依法審查3年才核准,無汙染之虞,水井鑰匙可交農民保管。

郭等人無法接受,隔天晚間6時許起,與北門區農會總幹事洪明農及數十名人,為迫使佳怡公司停工,在土資場門口前聚集,先以身體及橫放機車攔阻門口方式,妨害佳怡公司職員及混凝土車輛自由進出土資場,並無視職員表明拒絕他們入內及要求離去土資場要求。

郭等人擅自闖入土資場內,致土資場圍牆受擠壓而變形,眾人衝入貨櫃屋辦公室強取佳怡公司施工許可相關資料,復以人數優勢壯大聲勢,由洪明農大喊「遷走好不好」、「不遷走就不回去對不對」;郭添貴、陳淮昌、郭正生率眾附和「好」、「對」。

郭正生還與吊車業者聯繫,駕駛吊車至土資場,擬將佳怡公司混凝土車、怪手載離,讓佳怡公司停工;當時警方以人牆包圍方式護送佳怡陳姓負責人上警車離場,洪明農趴上警車引擎蓋阻擋,拿水瓶毆打派出所長,並連用14個「賊」字出言侮辱分局長(所涉強暴、妨害公務罪已判刑8月、6月確定)。

法院審理時,郭添貴、陳淮昌、郭正生三人承認當時台南市政府未勒令佳怡公司停工,當時沒有任何設置土資場將產生對該處土地造成破壞致無法種植農作物結果的憑據,即率眾抗爭;法院依據其供述、佳怡公司職員證述、監視器錄影及員警蒐證影像等,認定犯行明確。

佳怡公司同意與三人調解,條件為:1.三人均不再爭執設置「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合法性;2.三人均同意不再阻撓施工;3.三人均同意日後不得再以北門錦湖里反土石方回收堆置場自救會或其他團體名義或假借其他理由,對佳怡施工及營運為任何干擾或阻礙行為。

4.、三人均同意日後其如有親自或與他人共同或利用他人,以封閉道路等任何方式阻隢施工或營運行為時,三人應連帶賠償佳怡公司因阻擾致無法如期營運所造成一切損失。三人在法院審理期間,均已與佳怡調解成立,

法院指出,郭添貴、陳淮昌、郭正生聚眾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佳怡公司經營土資場的權利,分別依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刑7月、7月、6月,考量三人是基於關心環境、鄰里的動機,且犯後能坦認,並已取得宥恕,均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北門錦湖里反土石方回收堆置場自救會」會長郭添貴等3人因聚眾抗爭土資場,分別被判刑7月、7月、6月,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
「北門錦湖里反土石方回收堆置場自救會」會長郭添貴等3人因聚眾抗爭土資場,分別被判刑7月、7月、6月,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5月9日,郭添貴與200多名北門區錦湖里居民成立自救會反對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進駐。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5月9日,郭添貴與200多名北門區錦湖里居民成立自救會反對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進駐。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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