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後冷氣團南下,氣溫驟降,基隆市國家新城數戶居民晚上洗澡時,發現竟無熱水,原來裝在屋外的被偷了。起訴林男1小時內,連偷了4 台熱水器,法官審理後,4案各判7月徒刑,應執行1年4月徒刑。
基隆市安樂區國家新城社區今年元旦下午發生多起竊案,在地六合里長潘德發當時表示,多家民眾的熱水器被偷,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竊賊把車開進停車場後,走進社區房屋後側的防火巷,然後動作熟練地拆下熱水器,放進黑色塑膠袋內,雙手高舉並用頭頂住,抬進車內,連拆好幾台。
警方鎖定林男涉案,查出行蹤後逮捕送辦。檢方偵查時,林男承認犯案,檢察官依相關事證認定犯行,依涉犯竊盜罪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林男今年1月1日上午9時許,先向不知情的李姓友人借車,同日下午1時許攜帶活動扳手、螺絲起子,開車前往國家新城後,花約1個小時的時間,使用活動扳手及螺絲起子,拆下4戶民民眾裝在屋後的熱水器並偷走。
林男得手後,把偷來的4台熱水器,載到新北市汐止區和基隆市七堵區交界處的回收場,用每台500元的價格出售,被捕時贓款已全花光。
法官審酌林男身體健全,不思依靠自己勞力賺錢,妄想藉由竊盜不勞而獲,行為可議。林男落網後無法返還熱水器給被害人,也未賠償,使被害人損失無法獲得彌補,不應輕縱。林男有多次竊盜前科,顯視法令為無物,漠視他人財產權,更應嚴懲,4案各判刑7月,應執行1年4月,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