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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許可證收4萬…台中男開貨車亂丟20頓營建廢棄物 要關一年

沒有許可證收4萬…台中男開貨車亂丟20頓營建廢棄物 要關一年

台中市林姓男子是資源回收業者,但貨車僅領有一般清除許可,無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但仍在2019年間,收了4萬元,替一間科技公司清除20頓的營建廢棄物後,棄置在一處空地,前往稽查發現後,依違反廢清法移送法辦,一審判1年,二審近日審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是一間資源回收行負責人,在2016年間曾酒駕遭判刑4月確定,林男名下的大或車僅領有乙級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沒有領有處理許可證,但仍受人之託,收取4萬元酬勞後,替一間科技公司,清運20頓的營建廢棄物,棄置在台中市一處空地內。

環保局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在現場的營建事業廢棄物中,找到該科技公司的報價單,循線查獲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偵辦,林男在檢察官訊問後,坦認犯行,偵結起訴。

台中地院審酌,林男無視於政府對於環保政策宣導,僅為貪圖一己之私利,非法從事事業廢棄物之清除,影響環境衛生,危及生態,所為實不可取,但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也已將棄置廢棄物清理完成、回復原狀,依非法清除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1年,犯罪所得4萬元沒收。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近日審結,仍維持一審認定,認為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台中市林姓男子收4萬元替科技公司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二審駁回上訴,仍判1年。圖/本報資料照
台中市林姓男子收4萬元替科技公司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二審駁回上訴,仍判1年。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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