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夾娃娃機店林立,基隆林姓店主為吸引顧客上門,改變遊戲玩法為抓取不明之代夾物,完成特定條件後,可免費獲得,再依刮中之號碼換取商品,法官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罪判他拘役40天。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林姓店去年3月間,將店內編號第1號至第5號選物販賣機,改變遊戲玩法為抓取不明之代夾物,完成特定條件後,可免費獲得刮刮樂彩券,再依刮中之號碼換取商品,以此玩法、內容物及商品價值均不確定方式,與不特定客人對賭,遭警方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賭博罪送辦。
法官指出,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選物販賣機店內的選物販賣機,不得自行改裝,提供之商品應明確,不得以摸彩券、戳戳樂兌換商品等不確定操作結果之遊戲方式經營,否則即觸犯刑法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罪。
林男改變遊戲玩法,夾中後可免費獲得刮刮樂彩券,再依刮中號碼換取商品,內容物及商品價值均具確定,等於對賭。林男未依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違法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任意改裝機檯、變更遊戲流程,妨害主管機關對於電子遊戲場業之管理,並助長投機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