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無差別攻擊後,市羅姓男子在網路平台嗆聲「我大哥」揚言再殺1550人遭送辦;法官審酌,羅男發表實行攻擊場域人潮聚集,所生危險大,考量其坦承犯行、曾遭霸凌且領有身心障證明,以預備罪判刑5個月。
判決書指出,20歲羅男於去年12月23日在抖音、臉書等網路社群平台貼文,稱「張文是我的哥哥,他還沒有完成的遺願我會幫他完成」,會帶汽油彈、手槍、開山刀、手榴彈等在台中、秀泰影城、豐原愛買3地合計再殺1550人。
由於,當時才發生北捷無差別殺人事件,社會仍處在恐慌且巨大傷痛之中,警方透過網路巡邏該言論後,立刻報請檢察官偵辦,24日就將發文的羅男拘提到案,南投檢方也以預備殺人、恐嚇公眾、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獲准,將他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羅男在學期間曾被霸凌,而對社會心存不滿,明知社會因張文殺人犯行而陷於恐懼氛圍,竟準備模仿殺人計畫,並在網路社群張貼預備殺人訊息,而起所發表實行攻擊處所均為多數民眾聚集之處,造成很大公眾恐慌。
但法官也審酌,羅男對犯行坦承不諱,高職畢業,無前科,領有第一類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呈現注意力不足的過動症,且有自閉症類群障礙症特徵,判刑5個月,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折合15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