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po斬首文遭法辦的林姓男子,去年12月於無差別殺人事件後,又四處po文,推測雙北捷運線39站將成下波恐怖攻擊地點,揚言「下一個,會出現」,桃園地檢署依公眾罪起訴求重刑,桃園地院變更法條依妨害秩序罪審理,認不符恐嚇構成要件判無罪。
2025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站發生無差別殺人事件後,社會氣氛緊張,32歲林姓男子隨即在社群平台接連發文,除寫下「下一個張文,會出現」,並且預告雙北捷運及台鐵共39處車站可能成為下一波攻擊地點,甚至提及多波攻擊,引發民眾恐慌。
新北警方接獲情資後,鎖定林男身分並將他拘提到案,桃園地檢署訊後依恐嚇危害公眾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未果,翌日迅速偵結起訴;檢方認為,林男在重大社會案件發生後仍發布相關言論,足以加深社會恐懼,且過去曾有類似發言紀錄,主觀惡性不低,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林男雖發布相關貼文,但內容並未具體表示將由其本人或與他人共同實施危害行為,也未明確對公眾傳達「將加惡害」之意;其文字較屬對未來可能事件的預測或評論,與刑法第151條所要求的「行為人以自身或共犯將加害之通知」要件不符,且未達具體危險程度,改依妨害秩序罪論處。
法官審酌,刑法恐嚇公眾罪重在具體危害通知與可置信性,本案貼文雖造成社會不安,但欠缺明確犯罪實行意思與具體威脅內容,難以僅憑言論就認定成立犯罪,最終判決林男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