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政署與等單位多年前向尚極實業公司採購防彈背心,未料原應交付韓國曉星公司所生產品項,最後履約時卻以大陸製品矇混驗收,且纖維布不具防水功能。警政署今天指出,已提供尚極實業有限公司詐欺事證供檢調偵辦,並提出民、刑事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警政署表示,2021年招標採購尚極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防彈衣2萬4041件,卻在2023年底,發現該公司以未報列於契約的防彈纖維布,混充在交付的防彈衣內蕊,並以不實文件履約,經完成相關事證蒐集後,委託律師遞狀至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對該公司林姓負責人詐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返還契約價金1億7622萬餘元,及刊登該公司為不良廠商的行政作為。
警政署強調,為避免再有類似情形發生,警政署自2024年起,防彈裝備相關採購案,招標時除要求廠商提供防彈纖維布的製造廠、廠牌、型號及產地外,還須提供防彈纖維布原料的防彈纖維紗(帶)製造廠、廠牌、型號及產地,必須在驗收時提交附經公(認)證的原廠出廠及新品證明文件,以杜絕不肖廠商提供不實產地的防彈纖維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