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葉姓男子因與友人發生糾紛主動報警,未料仁武警分局員警到場協助時,葉男竟情緒失控,不僅對著員警狂飆「你是會宏幹嗎」等粗口,甚至還朝員警吐口水、抓扯推擠,橋頭地院因此依罪判他拘役50天。
判決書指出,2022年2月18日晚間10時許,葉男與友人起口角後撥打110求助,仁武警分局澄觀派出所李姓員警獲報趕抵現場,葉男卻將怒氣轉移至警方身上,接連以「五字經」或「不然你是會宏幹嗎」、「垃圾、骯髒鬼」等不堪入耳的字眼辱罵執行公務的員警。
葉男不僅言語挑釁,隨後更做出極具羞辱性的「吐口水」舉動,並動手推擠、抓扯員警右手背,導致員警受挫傷,警方當場將其壓制並依法送辦,葉男起初在偵查階段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低頭認罪。
法官審理時發現,案發時態度囂張的葉男,自陳僅國中肄業,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目前無業且已離婚,平時與母親同住,每月僅靠1萬多元的身障補助度日。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葉男雖有公共危險、妨害自由等多項前科,且對員警施暴、吐口水嚴重藐視公權力,但考量他最終坦承犯行,且已與受傷的員警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最終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