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被控到酒店消費沒付錢涉詐欺,竟涉嫌「」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與酒店小姐談話內容,洩漏酒店小姐,又另與租約糾紛被控侵入住宅,再涉嫌「直播」偵查庭訊問內容。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違反個資法、妨害祕密等罪嫌起訴,痛批林男將司法程序工具化,建請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44歲林男上被控上酒店消費沒付錢,遭小姐提告詐欺罪,此案雖不起訴處分確定,但林男被檢舉在北檢直播;去年9月4日林男涉用手機竊錄周姓檢察事務官與酒店小姐所有談話,且同步在Instagram直播洩漏酒店小姐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個資,供與案件無關的聊天室成員觀覽。
檢方查出,林男另與大同大學有租約糾紛,被控侵入住宅,此案同樣不起訴確定,去年10月1日,林男在北檢第29偵查庭,明知偵查庭內禁止錄音、錄影,也不得攜帶攝影、錄音等通訊器材,涉嫌以手機直播劉姓檢察官偵查訊問內容,及檢察官與黃男的所有談話。
檢方認定,林男涉犯非公務機關擅自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罪,及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內容等罪,依法起入;檢方痛批林男私自竊錄偵訊內容,公然直播,行為主觀惡性甚深,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並干擾偵查秩序,使訴訟參與人隱私受損,並將司法程序工具化以遂行特定目的,未見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