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黃姓男子過去被台南市交通局裁罰9萬元,加上另外二筆交通還有3萬8千元,均逾期不繳納;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分署核發執行命令要扣押黃的銀行存款,黃才趕緊前往分署將欠款一次繳清。分署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去年11月間收案,確認黃姓男子是2024年4月騎車行經北區小東路,被轄區第五警分局攔查,酒測查出十年內第2次酒精濃度超過標準,交通局裁罰9萬元;加上另外二筆罰單金額,累計欠繳交通罰單金額合計12萬8千元。
執行人員調查,黃姓男子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因此核發執行命令要扣押存款,銀行回覆足額扣得存款;黃在核發收取命令後,本月10日下午趕緊到分署將全部欠款一次繳清。
分署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分署將強力執行;另外行政執行署最近與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建立酒癮治療轉介管道,若義務人有意願,分署並可幫忙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以期減少酒癮造成的傷害。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